“如果存在过期农药,及时联系厂家,退回厂家,要不然一旦被检查出来,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2000元至20000元。”连日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各乡镇检查农资市场,从源头上严把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关,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护航春耕生产。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资经营门店的产品批号、备案登记、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查验,检查农资经营门店的供货厂家、经销商的资质证明材料,采购、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有无销售过期农药、兽药、肥料以及假劣农资等行为。督促经营户在相关监管信息平台上健全进货、销售电子台账,注意核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登记证“三证”是否齐全,确保农资商品来路清、去向明,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指导经营户识别夸大效果、不符合规范的农资产品,避免误导消费者,并提醒其及时下架过期或者临期农资产品。
同时,执法人员还重点排查了农资经营及仓储场所是否存放有食品、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要求经营户及时更换过期灭火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农资经营户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十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等。
通过开展农资执法行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力度,杜绝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农民手中,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使全县农资经营市场得到规范和整顿,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覃启优说:“检查农药我们是通过手机系统对农药进行扫描,查询农药上面的信息和我们的系统是否相符;肥料我们是检查它的登记证和备案情况,也通过手机系统进行扫码,查询它的信息是否相符,杜绝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据统计,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6辆次,检查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资经营单位379家次,共查处农资违法一般程序案件7起,结案6起,案件信息公示6起,罚没款19748元,处理各类农资投诉事件2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