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申请制剂产品登记时,应提供由原药生产企业出具的原药来源证明原件。已经登记的原药,经过了产品化学以及环境和毒理学等方面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既保证了所加工制剂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又保证了用于制剂加工的原药来源的合法性,还防止了未登记、且未经安全性评价的原药流入市场......
开具原药来源证明可以说是农药登记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不仅需要成本支出,还需要花费不小的精力。因此,在开具原药来源证明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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