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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欧盟农药再评审最新进展一览:数十种农药面临淘汰

2022-08-30 14:13:39 来源: 农药法规服务站、瑞旭集团 作者:转载

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 (EC) No. 1107/2009规定,所有农药活性成分都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性的再评审......


公司申请者一般应在登记有效期满3年前提交活性成分的再评审申请。经过再评价,某农药被淘汰,如果不属于环境和健康原因,含该有效成分的产品将有不超过6个月的销售时间。如果是环境和健康原因,则含该有效成分的产品必须立即退出市场。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欧盟农药再评审最新进展,因为它会决定哪些有效成分在将来会被禁止或限制使用。


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根据公开的信息总结了2022年欧盟农药再评审最新进展,涵盖2022年2月28日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农药活性成分。分析结果表明数十种农药在欧盟面临淘汰。由于欧盟活性成分的再评审的程序漫长且不可预测,本文不代表最终评审结果,仅供企业参考。


再评审已过期的有效成分(截至2022年2月)


以下农药活性成分因企业未在截至日期前提交再评审申请或已撤回再评审资料,未来大概率在欧盟市场被淘汰。


即将过期的活性成分(截至2023年2月)


对于以下活性成分,企业尚未提交再评审申请,未来也可能退出欧盟市场。


植物精油/香茅油 (2021/08/31)


苹小卷蛾GV BV-0001 (2021/01/31)


高2-甲-4-氯丙酸 (2021/01/31)


待评审活性成分(截至2022年8月)


以下有效成分处于再评审评价待评审阶段,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有效成分未来会退出欧盟市场。



植物、动物、食品和饲料常设委员会(SCoPAFF)的决议


欧盟植物、动物、食品和饲料常设委员会审议(SCoPAFF)正在讨论以下活性成分的再评审意见,但最终决定尚未做出。


吡唑萘菌胺:由于分类为生殖毒性类别 1B 和致癌类别 2,建议撤销批准登记。(2021年11月26日)


阿维菌素:建议在限制条件下批准再评审,仅限永久温室使用。(2021年03月15日)


氟啶虫胺腈:建议在限制条件下批准再评审,仅限永久温室使用。(2021年11月17日)


联苯肼酯:建议在限制条件下批准再评审,仅限永久性温室中的非食用作物使用。(2022年01月24)


委员会确定实施的条例(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


委员会已发布关于不批准再评审或限制批准再评审活性成分的名单如下。有关限制或限制批准再评审的理由请参阅已公布的实施细则,具体的发布日期显示在括号中。


不批准再评审的活性成分:


顺式氯氰菊酯:由于申请人未提交所需的数据而未批准再评审。(2021年05月17日)


噁唑菌酮:由于工人暴露的可能性很高,哺乳动物慢性风险高和水生生物的高风险未批准再评审。(2021年08月20日)


茚虫威:由于对哺乳动物和蜜蜂构成的风险以及现有数据不足以完成消费者、地下水和生态毒理学风险评审而未批准再评审。(2021年11月29日)


亚胺硫磷:基于环境问题和多种数据的缺失未批准再评审。(2022年01月24日)


有限制条件地批准再评审的活性成分:


胺苯吡菌酮Fenpyrazamine::限制肼浓度高于0.0001%的产品批准再评审。(2021年03月16日)


特丁津:在同一地块每三年使用一次,且最大剂量为每公顷 850 克特丁津的限制条件下批准再评审。(2021年05月21日)


氯氰菊酯:作为替代候选物批准再评审。(2021年11月25日)


近3年不批准的农药活性成分及在限制批准的活性成分清单:


欧盟每年都会对大量的农药活性成分进行再评审,评审结果决定了这些农药产品在欧盟的未来。企业在申请欧盟农药登记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自己的产品是否被欧盟禁用或即将面临禁止或限制使用。根据欧盟再评审结果总结了近3年不批准的农药活性成分及在限制批准的活性成分清单(截至2022年6月)如下:



本文参照国际植保协会(CropLife)最新报告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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