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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农残新标准正式实施

2026-04-11 11:54:33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陶磊

  目前我国荔枝已陆续结束花期,进入小果期,果期的病虫防控工作正逐步开展。近日,国家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6)(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其中对荔枝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作出系统修订。据悉,荔枝自2024年起已被正式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体系,成为热带水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


  荔枝是我国种植面积最大的热带水果之一,年产量超过300万吨。但近年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荔枝中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时有发生。2025年,河北、安徽、广西、海南等地相继通报多起荔枝农残超标案件,个别样品甚至检出禁用农药。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荔枝生育期长、病虫害多发,部分种植户存在不规范用药、未遵守安全间隔期等问题,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和产业声誉。“将荔枝纳入重点监管体系,就是要从源头管住药残风险。”


  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4年印发的《热带水果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农办质发〔2024〕14号),荔枝与香蕉、芒果一同被列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品种名录。此后,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25〕10号),进一步明确荔枝药物残留“一品一策”攻坚治理要求。


  2025年6月,国家首次开展荔枝药物残留专项监测。广东茂名作为主产区,通过网格化巡查、建档立卡、上市前速测等措施,实现抽检合格率100%,被农业农村部评价为“把这个事管住了”。


  GB 2763-2026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代替GB 2763-2021和GB 2763.1-2022,其中对荔枝农药残留限量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优化调整了部分农药限量值。常用杀菌剂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由0.1mg/kg调整为0.5mg/kg,既保障了防治效果,又兼顾了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增加和明确了更多农药的限量要求。新标准增加了虱螨脲和唑嘧菌胺的最大残留限量。螺虫乙酯、氯虫苯甲酰胺等农药也明确了限量要求。


  三是将临时限量转为正式限量。春雷霉素、氟吗啉、螺虫乙酯、双炔酰菌胺、二溴磷、特丁硫磷、烯虫乙酯等7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由临时限量改为正式限量,限量值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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