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红盾护农工作开展以来,临桂县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规范农资商品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能力,确保广大农民使用到安全放心的农资产品。
该局执法人员在加强市场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农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的同时,与各乡镇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提高经营户自我约束能力。一是认真落实农资经营者购销货台账制度,将经营户是否开具信誉卡,是否设立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留进货发票和销货发票,复印购进农资商品“三证”,作为实施落地报备的重要监管范围;二是督促经营户实施种子封存留样备查制度;三是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农资商品为重点,建立严格的广告制作、发布报批审查制度,防止虚假农资广告行为,并加大对虚假农资产品的广告惩治力度。
截止目前,临桂县各乡镇农资经营户基本上落实了自我约束经营的制度,执法人员通过不打招呼的多次抽查,没有发现经营户销售不正当渠道农资产品,以及发布虚假农资广告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