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肥料市场管理,规范肥料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肥料的行为,保障龙胜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区厅桂农业办发【2015】30号文件精神,龙胜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从5月下旬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将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检查为重点,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外地产品无备案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有效成份或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不符的;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