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在市农业局的正确指导下,按照《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农业办函〔2018〕143号)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自接到通知后,支队长立即着手抽调五名骨干执法人员组成专业检查小组,以副支队长为小组组长,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工作,强调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履行农药监管职责的重要工作来抓出成效。根据通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直奔企业,对生产企业进行突击现场检查。
检查小组对全市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突击现场检查,一是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取得自治区农业厅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原取得的工信部门核发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和质检部门核发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状态。二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查验制度,通过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检查企业所使用的原药等原材料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等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三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配备了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设备和系统,并在企业成品仓库现场抽查成品,检查产品的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是否符合《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四是重点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按照工艺管理制度组织生产。五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有质检机构,是否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通过查看出厂销售记录,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产品召回、销售记录等制度。六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制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