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第一批符合环保核查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情况公示

2014-06-20 10:44:35 来源: 环保部网站 作者:

按照《关于开展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57号)要求,环保部组织了第一批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经企业自查、行业协会推荐、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督查中心现场检查,并对上述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基本符合本次环保核查要求。详细情况见下表。 

  基本符合环保核查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工艺

主要产品

1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江苏)

甘氨酸法

草甘膦

2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甘氨酸法、IDA法

草甘膦、双甘膦

3

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江苏)

IDA法

草甘膦、双甘膦

4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湖北)

甘氨酸法

草甘膦


  四家生产企业的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6月20日。公示期间,环保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wzh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广西农牧网 版权所有@ 2013—2017  客服QQ:2352207172  邮箱:2352207172@qq.com
备案号:桂ICP备140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