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右江区农业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阳圩镇一家农资经营户销售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商标、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均与生产厂家登记的信息不符,与农业部批准登记信息也不相符的多效唑悬浮剂、农用链霉素等多种农药,农业执法人员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认定为经营假农药,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经营上述假农药,并作出没收假农药、没收违法销售所得及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上一篇:发放农资 助力春耕
下一篇:南宁市大力推广冬种绿肥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