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农药都容易受光、热、湿度等因素影响造成变质,因为他们属于化学物质,也有一部分是生物活体。因此,生产农药必须要注明保质期。农药保质期一般为两年到三年左右。
原则上,超过保质期的药剂就不能再使用,但农药的保质期和农药的失效并不完全相同。
药剂已经达到保质期年限,但是从外观上看,没有出现分层、沉淀、结晶或者结块、包装鼓胀等现象,说明药效还没有大量变质,只是长时期的存放,药剂有效成分会有一定下降。
当然,针对这类情况的药剂使用,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不能随意使用。农户在使用农药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期限未到,要严格按说明用量使用;若期限已过,可根据其药效情况适当增加用量。
一般情况,在使用过期农药时,首次使用量要按说明用量喷药,在使用后3-5天观察其杀病虫效果。若效果不明显,可在原用量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量,如二次喷后效果还不明显,就需要换农药或交替使用农药。
在作物苗期阶段,因叶面积小,用药量应相应减少,但喷洒农药仍要按说明用量比例配兑。在其他阶段,如用过期农药,可根据情况适量增加用量。
喷洒农药时,可将喷嘴放在作物叶片下,嘴口朝上,叶片正、反面都能均匀喷洒到,不必变化喷头位置。一般喷1次为好,不能在同一位置进行多次重复,避免出现药害。
农药的保质期,是指从生产包装之日起到还未降质降效的最后期限。任何过期、变质、失效的农药,一旦过了保质期都不要在继续使用,否则会对作物产生严重药害,或增加农药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