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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八制度一规程”管理制度

2019-05-08 11:44:07 来源: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为加强农药市场源头追溯管理,规范农药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源县自2018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预案、仓储管理、废弃物回收及处置管理、使用指导管理八项制度和岗位操作一项规程。


    一、进货查验制度。一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采购的农药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确保采购合格产品。 二是应当查明农药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查验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严格查验农药的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标签内容是否完整等。四是严禁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二、台账记录制度。一是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是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信息、销售日期等内容。三是建立的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必须真实,且保存期2年以上。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二是经营及仓储场所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三是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四是经营人员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五是农药经营及仓储场所的产品必须分类分库存放。


    四、安全防护制度。一是在购销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人员,应戴用防护器具。二是发生农药渗漏、散落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并及时妥善处理。三是产品远离明火、火源,场所门窗需有效防护。四是经营和仓储场所要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五、应急处置预案。一是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伤亡。二是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三是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四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六、仓储管理制度。一是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不能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二是农药仓储实行专人管理,仓储保管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三是仓库保管员增强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发现包装破损及时报告和处置,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危害。四是农药仓储场所的消防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五是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存放。


    七、废弃物回收及处置管理制度。一是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回收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农药废弃物并分类存放。二是临时存放废弃物的场所,应明显标识并具备防泄漏措施。三是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定期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农药提供商回收处理。四是农药废弃物交回工厂按照废弃物的环保要求进行处置。五是保留弃置农药处理相关记录资料。


    八、使用指导管理制度。一是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二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三是提醒购买人确保施药用具清洁、状况良好、正确操作、防止交叉浸染。


    九、岗位操作规程。一是严格执行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二是经营场所不得擅自离人,做到持证上岗。三是农药产品分类摆放,售前核对,杜绝错卖。四是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告知购买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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